甲谷乡曲米村实施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
2018-07-31 11:06:47      来源:尼玛县网信办    
0

本网消息 近年以来,甲谷乡曲米村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在县委、县政府、乡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扶贫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村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一、畜产品销售情况

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购置194头奶牛和采购简易制奶设备,该项目长期就业的有1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人,2018年6月开始运营销售的畜产品收入达4.8万元,直接月增收贫困户收入每人600元。

二、试点藏香加工场情况

曲米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班子成员立足实际,以“服务群众,促群众增收”为目标,将创先争优强基惠民生活动与合作组织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完善销售门路,18年7月完成开始试点加工并对外零散销售。藏香加工药材投资1.5万元,解决贫困户就业4人,预算纯收入3.5万元。预算贫困户每月增收830元。

通过大力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满足牧民生产服务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推动了甲谷乡曲米村合作组织工作蓬勃发展,增加了扶贫户收入,加快牧区劳动力转移步伐,为2020年实现小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袁莹莹

主办: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址:西藏那曲市尼玛县建设西路 电话:0896-3712830
网站标识码:5424300001 公安备案号: 藏公网安备 54243002000002 备案号:藏ICP备2021000016号-1
技术支持:西藏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