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2月6日,尼玛县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黄某与史某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依法判决史某向黄某清偿欠款共计120000.00元。由于判决生效后史某一直未履行,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到涉及被执行人工程的各单位查询、调查工程验收情况、拨款情况等,并耐心向史某普法,宣传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史某表示,从中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也意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以后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履行好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义务。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史某积极主动支付了一半执行案款60000.00元,并获得了申请执行人黄某的谅解。此次案件成功执行和解,并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