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尼玛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尼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泽仁杰达主持。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会上,审议通过了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情况报告、《尼玛县布寨藏布等四条河流河道采砂规划》《尼玛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张涛等同志的任免职文件,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并为其颁发任命书。
会议要求,要重视学习强素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那曲市委和尼玛县委要求,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全会精神在全县人大系统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在学思践悟中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担当有为强履职,在工作中要扛起工作职责、扛起实干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按照县委提出的“3+2+N”发展战略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职尽责,勇于开拓进取,为实现尼玛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要坚决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新任职国家公职人员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崭新的工作姿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岗位上牢记誓言、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勤勉工作,全力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那曲市委和尼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尼玛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