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西藏农奴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
旧西藏拉萨农奴的“房子”。
农奴戴着镣铐为奴隶主劳动。
农奴抱着新生儿来农奴主家登记,并缴纳出生税。
人背人的乌拉差役。
旧西藏光脚为奴隶主放牛的农奴娃。
本网消息 “在黑暗的旧社会,要给农奴主干活、放牧,一年到头吃不饱、穿不暖,要交土地税、人头税、牲畜税,还动不动就挨鞭子。”这是80多岁的巴桑确巴回忆旧西藏时的画面。
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旧西藏,维持着黑暗、残酷、野蛮、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进行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精神奴役,广大农奴终身为奴、生活悲惨。
百万农奴只是领主的附庸
民主改革前,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下,百万农奴遭受着残酷的压迫和剥削,完全没有人身自由。
“三大领主”剥夺了农奴的一切权利。旧西藏法律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三大领主”是上等人,命价等于与身体重量相等的黄金,广大农奴是下等人,命价值草绳一根。各级政府由“三大领主”把持,官员由贵族和上层僧侣担任,有的大贵族官员的子弟一出生就获得四品官阶,十七八岁就可出任政府重要职务,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处于社会最底层,毫无社会地位可言。
“三大领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杀大权。“三大领主”制定《十六法典》等法律,用残酷野蛮的刑罚来镇压农奴的反抗。寺庙和贵族还设有监狱或私牢,自备刑具,私设公堂,通过砍手、挖心等残酷刑罚惩罚农奴。
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副经师赤江在德庆宗的私人寺庙管理机构,曾打死打伤农奴和贫苦僧人500多人,有121人被关进监狱,89人被流放,538人被逼迫当奴隶,1025人被逼迫逃亡,72人被拆散婚姻。
“三大领主”控制着农奴的人身自由。噶厦政府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主的庄园土地上,不得擅自离开。领主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进行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农奴的婚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交纳一项名为“本卓”的赎身费。有的婚嫁双方领主同意,原领属关系不变,婚后男孩归男方领主,女孩归女方领主。农奴生了小孩,要向领主缴纳出生税,登记入册,终生为奴。农奴如果被迫流落外地谋生,要向原领主缴纳“人役税”。
1943年,大贵族车门·罗布旺杰把100名农奴卖给止贡地区噶珠康萨的僧官洛桑楚成,每个奴隶的价钱是60两藏银。另外,他还把400名农奴送给功德林寺抵债。
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民间谚语:“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为官家占有。纵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作主的权利。”
经济剥削:
百万农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旧西藏,广大农奴饥寒交迫,生存艰难,因饥寒贫病而死的人,不计其数。
“三大领主”占有大部分生产资料。“三大领主”占旧西藏总人口不到5%,却占有着几乎全部的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牲畜等生产资料。据民主改革前统计,“三大领主”占有高达99.7%的土地。他们一边养尊处优、大肆挥霍,一边对广大农奴进行残酷剥削、无情压迫。广大农奴在长夜中叹息:“即使雪山变成酥油,也是被领主占有;就是河水变成牛奶,我们也喝不上一口。”
“三大领主”进行野蛮的经济剥削。“三大领主”在经济上对农奴进行劳役地租、赋税、差役、高利贷四重剥削。农奴辛辛苦苦耕种的果实,绝大部分被领主收走,没日没夜地辛苦劳动,却连自家糊口都不够,他们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牛马不如的悲惨生活。
农奴还背负着多如牛毛的税赋,能统计到的就有1892种,如地税、牧税、山税、过路税、拾牛粪税等,甚至还有耳朵税,即长耳朵就要交税,不交就割掉耳朵。农奴还要给“三大领主”支差,名目繁多。以摄政达札的达隆绛庄园为例,每个农奴平均每年支应262.5天的乌拉差役。
据统计,旧西藏有80%至90%的农奴都在“欠债”,有30%至40%的“欠债”是还不起、还不清、利滚利的“子孙债”,农奴们甚至不知道这种债是从何时借的,最初借了多少,已经还了多少。
墨竹工卡农奴次仁贡布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粮1400斤,其祖父、父亲和他三代人77年已经还了8.4万多斤,领主却说他仍欠粮280万斤,人们称他为“十万克。”(西藏民主改革前计量单位,1克约合28斤)
精神奴役:
百万农奴思想被牢牢禁锢
旧西藏,农奴在精神领域遭到禁锢,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遭到全面剥夺,西藏社会停滞不前,广大农奴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
“三大领主”为了维护他们的特权,利用宗教宿命论和“天堂”“来世”等说法,给苦难的人民制造一种幻想,大力推行神权专制、愚民政策,大肆宣扬“农奴的苦难是天生的,是无法改变的”“农奴只有听从命运的安排才能有来世幸福”等思想。“三大领主”通过因果轮回和宿命论,把一个虚无缥缈的“极乐世界”抛给广大农奴,对其进行精神麻醉,使其安于被奴役的命运,甘愿忍受现实生活中的无尽苦难。广大农奴从出生到死亡,从生产到生活,从家庭到社会,无处不受“三大领主”的影响和支配,凡与“三大领主”利益或观念相违背的思想文化,均被予以残酷打击。
旧西藏,仅有2000余名僧侣和贵族子弟在旧式官办学校和私塾学习,广大农奴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青壮年文盲率高达95%以上。全社会只有3所设备极其简陋、规模非常有限的官办医疗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从业人员不足百人,加上400余名民间藏医,平均每千人只有不到0.4名医务人员,人均寿命仅有35.5岁,人口增长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当传染病或自然灾害爆发时,地方政府想的不是采取措施救治病人,而是通过变本加厉的乌拉差役继续压榨广大农奴。
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严重窒息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农奴长期采用原始耕作方式,现代工商业和现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几乎是空白,西藏社会发展停滞不前。
曾任旧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阿沛·阿旺晋美回忆当时的情况说:“大家均认为照老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得毁灭。”
民主改革后,广大农奴翻身得解放,获得了土地、牛羊、房屋,靠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收获青稞时,他们脸上露出无比喜悦的笑容。当了一辈子朗生的乌金泽仁在自己的土地里幸福地捧起泥土,喃喃地说:“土地啊,你终于变成我们的了。”
(本版图片均由西藏日报社摄影部提供)
旧西藏,农奴可被农奴主随意买卖、转让、赠送、抵押和交换。
图为朗杰扎仓和下密院互换农奴的文契。文契写道:郎杰扎仓索之札康寺院庄园的属民,住郎地的罗桑平措和益西曲札,住拉萨的属民降边等,与下密院属民拉卡哇母格桑及其女儿土登曲珍、索朗曲章、尼珍等,经人身领主双方平等协商,同意互相交换。为使双方信守契约,特立凭据一式二份。
据1959年民主改革前统计,在西藏约330万克(西藏民主改革前计量单位,1克约合1亩)土地中,官家占有128.37万克,寺院和上层僧侣占有121.44万克,贵族占有79.2万克,占有比例高达99.7%。边远地区有极少数的自耕农,占有约0.3%的耕地。
西藏日报记者 郑璐 袁海霞 实习生 尼玛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