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尼玛县危化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扎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尼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危化品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期间,民警结合以往隐患排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各企业在危化品运输、存放、销售三个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并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危化品自身存在的危险性和破坏性,加强对企业内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同时,从“车辆驾驶员安全职责、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安全教育、企业预控目标”三方面着手,对各企业负责人进行宣传讲解。
最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辖区1个加气站、2个加油站完成责任书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