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5月10日,尼玛县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18名,实到12名,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泽仁杰达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洛桑提交的《尼玛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副县长肖良才提交的《尼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和《尼玛县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县政府副县长旺多提交的《尼玛县政府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达瓦仓决提交的《尼玛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白玛拉珍提交的《尼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索朗群措提交的《尼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会议表决通过了《尼玛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名单》《尼玛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关于陈二峰等同志任免职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报告中涉及的数据与相关部门核实,做到报告数据一致无误。二是报告用语需通俗易懂,报告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应附专业术语的说明,便于群众代表充分理解。三是法院、检察院2021年工作要点中列入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相关内容,且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工作要点较为简洁,应当充实。四是检察院工作报告未对五年工作进行总结,应及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