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根据那曲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中央及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场核查情况的报告》(那整改办发【2019】18号)文件提出问题中,涉及尼玛县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坐标还需按照划分方案认真核实的问题。
6月3日,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尼玛县分局工作人员深入县水源地,对照水源地划分方案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坐标再次进行了核实。
县分局工作人员用3台GPS定位系统对照划分方案反复进行比对,确保测量点位位置准确,对测量好的点位进行标识,经核实,县一级饮用水水源地内不存在违规建筑,县分局也将于近期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坐标树立界桩、标识标牌、宣传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