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近日,尼玛县第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党委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委员22名、实到12名,因事请假10人,符合法定人数。尼玛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次仁达培主持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有:次仁达培、欧珠、达瓦欧珠、石秀热旦、扎西桑培、泽仁杰达、陈豆豆、石努、达瓦仓决、石秀扎巴、赤列、尼平;列席今天会议的有:尼玛县副县长邵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索朗德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玉东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益西曲珍。
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尼玛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议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会议举手表决一致同意终止了王文波、张喆2名同志的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十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终止王文波、张喆2名同志的尼玛县第六届人大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讨论研究并举手表决通过了《尼玛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补选公建伟同志为尼玛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中仓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补选付晓宇同志为尼玛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阿索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补选王秋生同志为尼玛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和《军仓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补选阿旺罗布同志为尼玛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章第五十六条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十章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五条,经会议研究,决定补选公建伟、付晓宇、王秋生、阿旺罗布4名同志为尼玛县第六届人大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