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尼玛县委批准,六届尼玛县委第三轮巡察两个巡察组对尼玛县军仓乡党委、尼玛县委政法委、县委国安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粮油公司等8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尼玛县委两个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进驻动员部署会议。会前,尼玛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被巡察单位负责人传达了刘云献书记在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尼玛县委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被巡察单位负责人作简要表态。
尼玛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现场巡察4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信访联系箱。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重点检查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找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