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尼玛县民创办积极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建两个验收组,深入各乡镇、党政机关、宗教活动场所,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工作。
考核中,验收组通过实地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对3个乡镇、13家党政机关、2个宗教活动场所2019年以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验收严格按照《尼玛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九进”测评指标》内容,详细检查了验收对象自2019年至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材料建立归档、部门主要领导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视度、单位内部设立民族团结宣传展板氛围营造、周边群众对民族团结政策掌握情况等内容。
为了有效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任务,力争年底80%以上党政机关、乡镇全部实现命名挂牌,验收组向各验收对象提出了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宗教活动场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今年重点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强化安排部署、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要将验收中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汇报给部门主要领导,并认真对照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按时整改,同时将相关整改及推进情况及时上报至县民创办;要充分利用每年各类宣传节点、节庆活动,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广泛开展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政策,向群众重点宣传尼玛县创建全国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意义,让全县干部群众人人树立民族团结思想、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通过此次验收,县民创办进一步掌握了全县党政机关、乡镇、宗教活动场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推动情况,更是为如期完成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指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