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尼玛县副县长洛桑带领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督导组,深入甲谷乡和文部乡,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编译等领域第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过程中,工作组先后深入甲谷乡东隆村、吉松村和文部乡南村、北村等地,实地查看了草原资源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乡镇编译工作。在林业方面,重点督导检查林(草)长制责任落实、草畜平衡、草原防火、湿地保护、生态岗位和野保员履职情况。其间与基层林长、野保员进行交流,了解林(草)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查看巡林巡草记录。要求各级林长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局方面对两乡的“耕地保护”“宅基地审批流程”和“砂石料场手续的办理”“私搭乱建”等工作进行了细微的检查并实地了解了尼玛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情况;环保方面则聚焦于乡镇简易污水排放处理、垃圾收集处理、料场恢复等工作,一同检查了各村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情况。编译方面主要检查了乡镇各类标牌用语的规范情况。
尼玛县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乡镇对生态保护和规范用语工作的重视,也为后续工作指明了方向。县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