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2018年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报表说明
2018-05-17 17:16:15      来源:尼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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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尼玛县财政总收入50156.6万元,比上年增加8374.2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安排302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5%,具体安排收入项目是:1、税收收入2175万元(增值税1759万元;企业所得税79万元;个人所得税22万元,资源税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7万元;印花税64万元)。2、非税收入850万元(罚没收入2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万元,其他收入797万元)。

二、2018年财力情况

尼玛县一般预算收入3025万元,加上补助收入47131.6万元(含专项补助5131.86万元),共计50156.6万元。

三、一般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一)人员经费预算口径

1、对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工资(含津贴补贴),按2018年在册干部1163人、其他财政供养人员202人、全年按12个月计算工资支出。2、正式干部十三个月工资、在职正式干部每人每年3040元计算取暖费。3、县直干部职工每人每月500元、乡镇干部职工每人每月1000元、乡(镇)医务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预算伙食补助。4、海拔4700米以上的9个乡每人每月150元预算高海拔补助。5、全县正县级干部每人每月 400 元,副县级干部每人每月300元、正科级干部每人每月20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150元、科员级干部每人每月100元预算通讯补助,驻寺人员每人每月1700元标准预算驻寺岗位津贴。

(二)、公用经费预算口径

县直部门公用经费安排,根据各单位平时工作量及出差概率等因素考虑安排公用经费标准,基准公用经费维持上年标准不变,分为两类十七档,全县按实有人计算公用经费.

(三)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预算口径

社保缴费(医疗保险)是根据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总额的11%计算,共安排预算1310万元,住房公积金是根据在职干部每月工资+210元*12%计算,预算内安排1650万元,养老保险配套4298 万元,除去2017年多转2000万元,预算内安排2298万元。

(四)工会经费按在职人员应发工资2%预算,福利费按在职人员每人每年60元预算。

(五)项目资金安排口径

自治区、地区、县级安排的专项项目资金,按归口分别在相关单位名下安排,需要本级配套的部分全部一并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府会议纪要及相关政策要求给个别单位,单独纳入预算的项目经费也已经全部纳入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尼玛县今年年初预算车辆运行(维护)经费预算701万元,比上年数减少13万元,接待费安排10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无因公出境支出。

尼玛县财政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01-部门预算报表(区县).xlsx

02-三公经费.xlsx

编译局.xlsx

财政局.xlsx

消防.xlsx

政协办.xlsx

尼玛县2017年总决算.xls

西藏自治区2017年度那曲地区尼玛县部门决算.XLS

责任编辑:岑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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