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尼玛县“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场所的通知
2018-09-04 17:14:37      来源:尼玛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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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大代表:

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保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根据尼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外开放“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场所。现将开放“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场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重点要围绕以下内容

(一)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二)组织代表围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

(四)联系人民群众、走访选取,听取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选举的监督;

(五)学习和交流代表工作经验;

(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二、“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场所地点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场所在尼玛县文化活动中心楼二楼上的“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室。

三、“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场所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二和星期四。夏季开放时间:上午时间(9:30——12:30),下午时间(15:30——18:30);冬季开放时间:上午时间(10:00——13:00),下午时间(15:30——18:00)。

联系人:范洪斌

联系电话:13628938078

办公室电话:0896——3712128

尼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责任编辑:袁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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