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年4月20日
目录
第一部分尼玛县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概况
第二部分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尼玛县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政策措施,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7.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和培训等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的行政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隶属行政机构,人员编制8人,行政人员编制7人,事业人员编制1人。2019年,我局在职职工8人(转任3人),其中:正科干部1人、副科级部3人,科员及以下干部4人。我局财政认可车辆为1辆,其中越野车1辆,单位实有车辆1辆(其中:越野车1辆)。
第二部分 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
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5.2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1.20万元,卫生健康1674万元。我单位编制人数8人,2019年实有人数8人,2019年预算经费共计2265.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9.24万元,商品服务服务支出预算1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专项项目支出预算1983.12万元。
具体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如下:
(1)死亡抚恤经费 64.42万元
(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50万元
(3)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0万元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8万元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02万元
(6)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7万元
(7)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1674万元
二、关于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当年预算收入2265.20万元,比上年减少2061.35万元,下降 47.64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82.08万元,比上年增加152.54万元,增长117.76 %;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983.12万元,比上年减少2213.89万元,下降52.7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当年预算收入226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82.08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2.45%;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983.12万元,占预算收入的87.55%。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265.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26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4万元(其中:办公费0.18万元、水电费0.37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印刷费0.07万元、差旅费3.17万元、会议费0.53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取暖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工会经费本2.2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44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5.11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较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4万元,较2018年增加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较2018年增加0.09万元,增加原因为人社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所需进一步增加。
五、关于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关于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5.2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1.20万元,卫生健康1674万元。
七、关于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收入预算2265.2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占26.10%,卫生健康占73.90%。
八、关于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支出预算2265.20万元,基本支出占12.45%,项目支出87.5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占26.10%,卫生健康占73.9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度未安排专项政府采购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84万元,其中:办公费0.18万元;会议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差旅费3.17万元;公用取暖费0.17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印刷费0.07万元;公用水电费0.37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工会经费2.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12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22万元,固定资产67.54万元。
固定资产中:车辆1辆,账面价值37万元;其他资产30.5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未实行预算绩效。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尼玛县人社局不存在政府性债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上级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二)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尼玛县人社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