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2019年4月29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尼玛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概况
第二部分 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玛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十三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网安大队;看守所;指挥中心;交通警察大队;法制科;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政工科;公安局办公室;安师公路检查站,十四个乡(镇)派出所。
第二部分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
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70.0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2870.03万元。我单位编制人数 65人,2019年实有人数122人,2019年预算经费共计287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0.98万元,商品服务服务支出预算304.65万元,专项项目支出预算427.32万元。
具体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如下:
(1)看守所给养人员经费 15万元
(2)网络租凭及维护费及三台合一维护经费 54.78万元
(3)公安局辅警员工资 163.89万元
(4)公安业务装备经费 188.24万元
(5)基层民警生活补贴 5.41万元
二、关于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当年预算收入2870.03万元,比上年增加 433.46万元,增长 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2030.98万元,比上年增加304.95万元,增长18 %;商品服务支出30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7.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42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12.74万元,增长3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当年预算收入287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2030.98万元,占预算收入的7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收入107.08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收入304.65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0%。项目支出预算收入427.32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5%。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87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0.98万元,商品服务服务支出预算304.65万元(其中:办公费4.58万元、水电费9.42万元、邮电费12.66万元、印刷费1.88万元、差旅费80.78万元、会议费13.46万元、培训费4.04万元、取暖费4.31万元、公务接待费16.96万元、维修(护)费8.08万元、工会经费本35.3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7.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27.32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130.06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48.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较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1万元,较2018年减少42.05万元;公务接待费 16.96万元,较2018年减少6.32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县财政对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
五、关于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70.0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2870.0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度未安排专项政府采购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商品服务服务支出预算304.65万元,其中:办公费4.58万元、水电费9.42万元、邮电费12.66万元、印刷费1.88万元、差旅费80.78万元、会议费13.46万元、培训费4.04万元、取暖费4.31万元、公务接待费16.96万元、维修(护)费8.08万元、工会经费本35.3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13.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2908.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908.04万元。
固定资产中:房屋24251.15平方米,账面价值2405.75万元;车辆 12辆,账面价值164.83万元;其他资产337.4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未实行预算绩效。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尼玛县公安局不存在政府性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上级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尼玛县公安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