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2023-04-01 13:23:51      来源:尼玛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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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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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概括

第二部分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开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门 中共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区委、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决定。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党组织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五)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举报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会同县直各部门、单位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委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概括

我委隶属党政机关,人员编制15人,事业编制3人,行政编制9人。2023年我委在职人员12人,其中副县级领导1人、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5人、科员及以下干部4人。我委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2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纪检监察室、综合室。

第二部分 尼玛县纪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明细表详见附件1到附件10。

第三部分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9.8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84万元。我单位编制人数15人,2023年实有人数12人,2023年预算经费共计43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7.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2.32万元(其中工会会费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专项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

二、关于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当年预算收入439.84万元,比上年减少65.69万元,减少15.97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当年预算收入43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407.51万元,占预算收入的92.64%;项目支出预算收入5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13%;工会会费5.01万元,占预算收入1.13%。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收入43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收入407.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6.50万元、津贴补贴204.13万元、个人取暖4.37万元、养老保险44.0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23.95万元、住房公积金33.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7万元、失业保险0.27万元、工伤保险0.28万元、个人通讯补助1.96万元、休假探亲费11.49万元、伙食补助7.2万元、体检费补助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2万元(其中:办公费0.38万元、水电费0.78万元、邮电费1.05万元、印刷费0.16万元、差旅费6.69万元、会议费1.12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取暖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维修(护)费0.67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9.37万元、工会会费5.01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10.78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2.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较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9.37万元,较2022年减少2.34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较2022年减少0.35万元。

五、关于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关于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9.8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84万元,没有其他支出。

七、关于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尼玛县纪检委监察委2023年收入预算439.8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100%,无其他支出。

八、关于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支出预算439.84万元,基本支出占100%,没有其他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未安排专项政府采购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2万元(其中:办公费0.38万元、水电费0.78万元、邮电费1.05万元、印刷费0.16万元、差旅费6.69万元、会议费1.12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取暖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维修(护)费0.67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9.37万元、工会会费5.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94.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94.71万元。

固定资产中:房屋0平方米,账面价值0万元;车辆1辆,账面价值66万元,政府办管理使用;其他资产28.7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未实行预算绩效。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尼玛县纪委 监委不存在政府性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上级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尼玛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索南措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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