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购房者:
我县经过与开发商进一步协商,并决定购房者30%的房款未交全者务必于2015年1月16日之前全部交全,并将所交金额(银行汇款单)票据交至尼玛县住建局。如未交房款或逾期交房款一律视为弃权(删除购房名额)。各种原因不能继续购房或不愿购房者在和开发商未签订协议书之前必须到尼玛县住建局登记退房,签订完协议书之后一律不能退房。
需进一步了解购房信息,望继续登陆“尼玛县之窗”网站,微信关注“nimaxianjs”或13370471312号。
尼玛县团购办
2015年1月9日
全县购房者:
我县经过与开发商进一步协商,并决定购房者30%的房款未交全者务必于2015年1月16日之前全部交全,并将所交金额(银行汇款单)票据交至尼玛县住建局。如未交房款或逾期交房款一律视为弃权(删除购房名额)。各种原因不能继续购房或不愿购房者在和开发商未签订协议书之前必须到尼玛县住建局登记退房,签订完协议书之后一律不能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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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团购办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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