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1日,尼玛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尼玛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三条要求,现将《尼玛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布。
尼玛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有力有序开展尼玛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服务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尼玛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和市第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以及县第六次党代会、六届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根本,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内涵,以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为主线,不断服务代表全过程履职、彰显代表作用新质效,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尼玛县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的服务保障
(一)做好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县七届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为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依法履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会前准备。做好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服务保障,不断提高收集处理代表审议意见工作效率。做好大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办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大会期间组织组的各项工作,确保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支持代表带头贯彻大会精神,广泛凝聚人民群众力量,推动落实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持续深化拓展双联系工作
(二)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联系名单,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支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任务,结合年度监督议题等,通过座谈、走访、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拓展联系方式,优化联系方法,丰富联系内容,确保“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年内计划分2批听取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报告。
(三)加强专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各专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的参与,畅通各专委会相对固定联系相关专业领域代表的渠道,充分调动专业领域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四)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按照基层人大代表任期内列席1次常委会的要求,结合常委会会议议程,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提高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广度,改进和规范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提高代表审议发言质量。
(五)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常委会中心工作和常委会会议议题,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列席代表座谈会主题,通过座谈交流,直接听取代表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各级人大在推进家(站)规范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推动家(站)从“建好”到“管好”“用好”,实现代表联系群众更便捷、零距离,方便群众全天候联系代表,使民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更加畅通。逐步实现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实践中心的履职平台建设,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积极创建县乡村三级人大代表之家(联络站),切实做到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创建全覆盖。支持代表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十员”,发挥各自优势,就近就便参加家(站)活动,积极开展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宣传并带头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引导代表从政策上、法律上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
(七)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持续将人大代表怎样提出议案建议列入培训课程当中,做好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帮助,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提升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为尼玛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代表应有贡献。
(八)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机制。坚持把建议精准交办作为高质量办理工作的基础,推动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完善办理机制、提升办理效果。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即收即转、逐件落实,做到代表闭会期间意见建议办理答复无遗漏。督促承办单位通过书面答复、电话沟通、“面对面”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途径,积极搭建起代表与承办单位沟通的桥梁。
(九)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坚持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持续推动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县政府领导具体领办、各专工委对口督办、县政府部门具体承办、办公室统筹协调督办等方式,确保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高效务实。在坚持常态化督办代表建议的同时,探索采取现场督办、实地调研等方式,切实推动代表建议落实落地。强化跟踪督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四、精心组织代表学习培训
(十)强化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学习培训系统性、针对性,进一步拓宽代表视野,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年内依托县委党校,举办3期县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做到在确定培训人员名单过程中,统筹考虑基层代表、党外人士代表、非公经济代表、专技代表等占有一定比例。
五、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十一)不断加强代表自身建设。引导代表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代表珍视代表身份、牢记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积极发挥代表“十员”作用,带头引导群众更深层次地参与到推动基层治理、增收致富、生态环保等中心工作当中。
(十二)推动落实代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共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评价办法(试行)》《尼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意见》《那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之家(联络站)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等代表工作机制。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规范基层代表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发挥《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作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服务,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促进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十三)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力量,确保审查各项程序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十四)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继续为县七届无固定工资收入人大代表发放履职补贴、误工补助,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经费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十五)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联系指导,加大全县代表工作的协同力度,召开县级代表履职评议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形成工作合力,总结实践、交流经验,理清思路、谋划举措,在新征程新起点上推动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激励全县人大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成绩。
(十七)加强代表工作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发挥县内新闻媒体,,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提升人大代表工作整体实效。加大代表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讲好人大代表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
六、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
(十八)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活动。重点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当惹雍错旅游开发与保护、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处置能力、特色农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实地视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通过视察调研,推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十九)开展代表跨区域学习交流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赴区内外兄弟县(区)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旅游产业、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宽代表视野,提升代表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