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细则》及《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西藏发改投资〔2024〕159号)要求,经尼玛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就尼玛镇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开工前进行公示,公示后即按《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尼发经商〔2025〕88号)文件程序组织实施。
一、项目名称:那曲市尼玛县尼玛镇障乃村、措木曲村涵管升级改造及道路附属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项目总投资279.9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246.6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3.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三、建设地点:尼玛县尼玛镇障乃村、措木曲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1)措木曲村道路,拓宽改造道路,总长度约340m,拆除现状混凝土圆管涵6m,新建3-φ1.5钢带波纹管。(2)障乃村道路,新建道路,总长度约140m,新建12-φ1.5钢带波纹管。
五、建设工期:建设周期为90日历天。
六、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01.59万元及以上。
七、项目业主:尼玛县尼玛镇人民政府
八、施工单位:西藏冠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九、项目法人:尼玛县尼玛镇人民政府
十、监督单位: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雷轩13350591667
尼玛县尼玛镇人民政府 罗布次仁18889067420
尼玛县尼玛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