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尼玛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人大常委会主任才旺仁增主持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虎,副县长员建章,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那曲市生态环境局尼玛县分局负责人,卓尼乡、申亚乡、来多乡各1名县级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
会上,听取了《尼玛县监委工作报告》《全县教育领域综合性的专题调研报告》《尼玛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履职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充实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请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会议决定:同意朗措同志辞去尼玛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卓玛央中同志的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朗措同志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朗措同志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会议强调,人大全体干部作为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要在发展大局中把握好角色定位,在认识上,要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在履职上,不能仅仅停留在提建议、议案上,要更多结合实际,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协同作战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上,要在自身岗位工作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身份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