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概况
2020-05-18 20:30: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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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藏语意为太阳。原属纳仓部落,17世纪末归西藏噶厦管辖,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噶厦设申扎宗。1959年设申扎县,1976年前现尼玛县所属地为申扎县管辖。1976年12月24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建立申扎县西五区办事处,为申扎办事机构。1977年,经自治区批准,将申扎县所辖甲谷、吉瓦、文部、邦多、卓瓦5区成立文部办事处,为那曲地区派出机构。1993年8月1日正式成立尼玛县,隶属那曲地区,辖区基本包括文部办事处辖区及双湖办事处下的一部分,县委、县府驻地设在尼玛镇。

责任编辑:孙庆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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