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尼玛县安委办牵头联合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利民采砂厂、建筑施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经检查发现,利民采砂厂电焊作业人员未办理相关操作证;应急预案未编制完成;安全投入计划内容不符合实际;施工现场线路凌乱;未开展相关应急演练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采砂厂商砼站配电房无制度且堆放易燃物品;商砼站人员生活区灭火器过期;采砂厂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尼玛县江嘎日岗建筑有限公司(尼玛县多日大桥酒店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无应急预案;未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和台账;施工现场监理和安全员均为在现场;未开展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地食堂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未办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执法人员6人次,查出隐患17处,限期整改隐患17处,下发执法文书2份。通过此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县内各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狠抓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