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为切实做好我县各项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公安局严格按照《西藏公安机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于5月18日上午,县公安局带头的消防大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对我县各便民警务站、派出所、看守所、检查站及县城辖区内7家饭店、4家宾馆、3家加油站、1家加气站、3家朗玛厅内消防照明灯及操作人员对设备熟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消防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各部门及人员严格按照整改意见逐一落实,确保我县不出任何消防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增强牧民群众对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牧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隐患,为我县社会局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