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赴班戈县考察交流学习
2018年09月19日 15:35:36      来源:尼玛县网信办    
0

008.png

本网消息 经尼玛县委、县政府同意,9月13日至14日,尼玛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公室主任、县农牧局局长尼玛扎西带领14个乡(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专干和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公室工作人员赴班戈县实地考察交流学习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在班戈县农改办主任、县政协主席普布卓玛和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陪同和精心安排下,9月13日下午,尼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人员前往班戈县门当乡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在实地考察学习过程中,班戈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和门当乡党委书记、清产核资工作人员为尼玛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好的做法与好的经验,尼玛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对清产核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难题进行了提问,并参观学习了门当乡的清查核资文件归档与前期宣传、填报表册等工作。

9月13日下午,在班戈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尼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人员来到班戈县普保镇格色居委会,听取居委会主任介绍村一级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建立台账、账本、原始依据等基础资料进行了讲解。

9月14日上午,在班戈县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班戈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对尼玛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尼玛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在培训中对不了解或是有疑问的表册进行了提问,对此,班戈县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认真讲解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100个问题与各类表册如何填写。

通过此次赴班戈县实地考察交流学习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尼玛县各乡镇了解了如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操作方法,以及如何规范清产核资报表填写,也促进了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规范开展,为更好地全面推进尼玛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袁莹莹

主办: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址:西藏那曲市尼玛县建设西路 电话:0896-3712830
网站标识码:5424300001 公安备案号: 藏公网安备 54243002000002 备案号:藏ICP备2021000016号-1
技术支持:西藏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