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2月24日,尼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尼玛县国税局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活动中,民警宣读了《尼玛县交警大队“零酒驾”活动倡议书》,向单位负责人讲解了开展“零酒驾”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同时就今后在“零酒驾”方面的工作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民警表示,“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是对大家努力推进尼玛县零酒驾工作的肯定,更是一份来自精神上的鼓励,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在成绩面前戒骄戒躁,坚持树立“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的理念,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
尼玛县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尼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零酒驾”安全宣传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工作,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