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尼玛县尼玛镇鲁根村组织开展第二届“乡村振兴、那曲奋进”主旋律歌曲比赛活动。
此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歌手们的比赛顺序,现场设立评委5名,其中有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两委班子成员。
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将形式多样、与时俱进的音乐律动展现出来,情感饱满、声线清亮,充分演绎了牧民群众神采飞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爱国情感,陶冶爱国情操,激发爱国热情,展现了新时代牧民群众的风采,比赛最后推选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并颁发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