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7次学习会
2021-11-01 17:10:14      来源:尼玛县网信办    
分享

尼玛头条.png

本网消息 10月29日下午,尼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7次学习会,学习会由尼玛县委县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陆珂主持。在家县级领导和县(中)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

会上,尼玛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邵阳传达了关于转发《关于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使用图文识别微信小程序泄密案例的通报》的通知;尼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达瓦欧珠传达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秘书长李运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会议强调,当前正处于互联网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特别是微信等综合移动社交媒体平台的兴起,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便利,也给保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秘书长李运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在信息化条件下泄密风险教育,掌握相关保密知识和要求,确保各项保密措施落实到位;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廉洁自律,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将“行动自觉”融入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谨言慎行,严格自律,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廉洁自律的表率,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廉洁从政,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纪律作为唯一的标准和尺度。

责任编辑:索南措姆

主办: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址:西藏那曲市尼玛县建设西路 电话:0896-3712830
网站标识码:5424300001 公安备案号: 藏公网安备 54243002000002 备案号:藏ICP备2021000016号-1
技术支持:西藏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