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尼玛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尼玛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尼玛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玛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尼玛县财政局为尼玛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财政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结合尼玛县实际拟定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管理规定,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指导全县财务工作。进行财政政策、理论和财税体制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
2.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县各级财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级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审批县级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完善县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政府采购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根据全县信息化建设战略,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
5.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县本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预算内的收支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各乡(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县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县相关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支出资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9.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10.拟定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隶属行政机构,人员编制3人,行政人员编制3人。2021年底,我局在职职工10人,其中:副科级部2人,科员及以下干部6人,工人2人。我局共设置县机关核算中心、国库办公室、专户办公室、公车办、综治办、国资委办公室等内设机构。我局财政认可车辆为1辆,其中越野车1辆,单位实有车辆1辆(其中:越野车1辆)。
第二部分 尼玛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尼玛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
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总计610.59万元,2021年度总收入508.56万元,总支出584.5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4.55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收入1119.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8.56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10.59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19.15万元,较上年减少3652.44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全年总支出111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84.5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34.5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3652.44万元。2021年度结转结余534.55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1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53.56%;项目支出271.4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6.4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4.59万元。其中:财政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2.46万元;财政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59.55万元;资本性支出22.58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尼玛县财政局2021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5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9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3.公务用车经费1.9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扶贫调研、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尼玛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59万元。其中:财政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2.46万元;财政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59.55万元;资本性支出22.5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2021年度尼玛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59万元。其中:财政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财政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59.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资本性支出为22.5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设备采购以及县农贸市场维修等。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尼玛县财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457.69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7.6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143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1194.7万元,固定资产237.82万元。
固定资产中:房屋1244平方米,账面价值190.82万元;车辆1辆,账面价值47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尼玛县财政局2021年未实行预算绩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度尼玛县财政局不存在政府性债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