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2021年县本级财政总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县级财政部门践行初心使命,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凝心聚力,坚持节用裕民,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压减政府开支、优化收支结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为我县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目前,202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经县人大七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重点公开说明以下情况。
一、202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172223万元,同比增加46825万元,增长3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549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39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2745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3万元,上解支出534万元,结转下年42283万元,收支平衡。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661万元,比上年决算期减少373万元,下降36.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76%;非税收入1905万元,增加581万元,增长43.8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24%。税收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放缓等因素影响,致使2021年税收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其中:增值税531万元,同比减少308万元,下降36.71%。企业所得税36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9.09%。个人所得税18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18.18%。资源税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33.33%。城市维护建设税60万元,同比减少52万元,下降46.43%。印花税1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16.67%。环境保护税4万元,同比减少9万元,下降69.23%。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453万元,同比增加3816万元,增长3.0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析,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67万元,同比减少4043万元,下降17.42% ;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81万元,同比减少1654万元,下降24.93%;教育支出23755万元,同比增加6227万元,增长35.53%,科学技术支出133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23.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82万元,同比减少1861万元,下降34.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6万元,同比增加2117万元,增长40.96%;卫生健康支出9191万元,同比减少633万元,下降6.44%;节能环保支出2196万元,同比减少803万元,下降26.78%;城乡社区支出1051万元,同比增加234万元,增长28.64%;农林水支出32924万元,同比减少11174万元,下降25.34%。交通运输支出14400万元,同比增加12804万元,增长802.26%;资源勘探支出49万元,增加30万元,增长157.8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23万元,同比减少518万元,下降35.95%;住房保障支出3269万元,同比增加2101万元,增长179.8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8万元,减少57万元,同比下降54.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3万元,同比减少346万元,下降60.81%。其他支出4032万元,同比增加1205万元,增长42.63%。债务付息支出243万元,同比增加243万元,增长100%。
2021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1441万元,余额为2144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截止目前余额20601万元,用于我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截止目前余额840万元,专项用于我县商贸物流停车场项目建设。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1179万元,同比下降3785万元,减少76.25%。其中:上级体制补助收入67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万元,结转1097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21年市级下达我县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资金0.1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支出0万元,结转0.1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由于我县预算编制时社会保险基金科目单独未列预算。我县社保资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事业保险、工商保险)预算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
名词解释
1.财政:也叫“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也可理解为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财政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是国家政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4.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根据不同级次政府间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统一制定法定标准公式,并以此为依据,将其本级财政收入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的补助形式。
5.结余与结转:结余是指国家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余额;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6.财力:是指某一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其职能部门直接分配和使用或间接加以调度支配的财政资金。
7.部门预算:指政府的一个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履行其职能,经依法编制、汇总、审核、批复后形成的、涵盖本部门全部收支活动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纳入国家金库管理的各项税收、除政府性基金以外的政府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主体。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
12预算执行:是各级财政部门实现收入、支出、平衡和监督过程的总称。预算执行的内容是各级执行预算的机关和单位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平衡的组织工作。
13.预算收入:指在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各项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政府收费和其他收入。
14.预算支出:也叫“财政支出”。是政府把集中起来的社会资源,按照一定的政治经济原则,分配、运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资金的总和。
15.预备费:是指在各级预算中不规定具体用途的当年后备基金。各级总预算的预备费,一般是围绕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某些临时急需和事先难以预料的重大事件可以运用预备费。动用预备费一般应控制在下半年使用,并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各级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由各级部门(单位)支配的用于运转、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其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目前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支出大体分为三类,即: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19.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2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1.“三保”支出: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简称。保工资主要包含工资及工资性配套支出,保运转主要包含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保基本民生主要包含各类基本民生领域的支出,如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等。
尼玛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