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29 09:50:44      来源:尼玛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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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尼玛县发改委概况2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2

(一)部门职责2

(二)部门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 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4

(详见附表)4

第三部分 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4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4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4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4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4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5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5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6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6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7


















第一部分 尼玛县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尼玛县发改委为尼玛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发改委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统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信息化工业化融合;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分析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行业运行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质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县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委的责任,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委,向地区申请和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和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自治区、地区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负责协调衔接对口援藏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工作。

(六)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县产业结构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备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牧区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订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法规和标准的制订;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七)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县域协调发展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编制重要农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县重要物资、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拟订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十一)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三)提出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牵头组织职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技术协作活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拟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

(十四)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十六)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委、结构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科技重大项目,推动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和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的职责。

(十八)承担有色、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轻工、民爆、食品、医药等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种信息资源的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推动跨行业、跨部门和互联互通的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各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按照国家、自治区、行署、县政府的统一布置,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和县情县力普查;负责全县经济、社会、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资源环境、企业等进行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二十一)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测,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二十二)加强县、乡(镇)、(中)直单位和企业统计管理;指导统计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二十三)负责管理县粮食委。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委隶属行政机构,人员编制5人,行政人员编制5人。2018年底,我委在职职工9人(借调4人),其中:副科级干部2人,科员及以下干部7人。我委共设置县商务委办公室、县工信委办公室、财务室办公室、发改委办公室等内设机构。我委财政认可车辆为1辆,其中越野车1辆,单位实有车辆1辆(其中:越野车1辆)。

第二部分 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度总收入42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35.77万元;总支出42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35.77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421.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1.4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24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2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35.77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总支出42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21.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235.77万元。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0.24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4.08%;项目支出320万元,占总支出数的75.9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1.48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8.02万元;发改委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46万元;发改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20万。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预算数决算数备  注

合  计2.770.876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经费2.770.876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0.8765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8765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5.1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3.公务用车经费0.8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765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5.1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减少原因是后期公车拍卖。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尼玛县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8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8.02万元;发改委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4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2018年度尼玛县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8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发改委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度未安排专项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584.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4万元,固定资产583.77万元。

固定资产中:房屋700平方米,账面价值194.97万元;越野车1辆,账面价值31万元;其他车型9辆,账面价值340.6万元,;其他资产17.2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尼玛县发改委2018年未实行预算绩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度尼玛县发改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不存在政府性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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